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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與心不服

2004年11月4日 吾尔开希 2 条评论

三一九槍擊案引發的對立令台灣陷入焦躁之中已經半年多了。在幾乎每個人都對此案有了主觀認定的時候,承審「當選無效」 與「選舉無效」訴訟的法官即將作出判決,而這個判決很可能要令一半的台灣人民不滿,也的確有可能再度引發激烈的衝突與對立。

在此時刻,筆者想規勸雙方幾位爭取國家領袖職務而引發纏訟的當事人,接受這個判決,表現出領袖風範,繼而引導人民接受這個結果。可以想見,敗訴一方必然心裡不服,那麼,表現出心不服也口服的民主風範;勝訴一方,要充分表達理解對方的心不服。

民主社會,思想解放,言論自由。理念不同甚至對立,不足為奇。解決方式為選舉,選舉尚無法產生可接受的結果時,走司法或者公民抗命的路線。筆者以一客居者身分尚且加入大學生在中正紀念堂前進行的抗議活動,就是決心以公民抗命方式,表達不接受選舉結果的立場。而彼時,連戰、宋楚瑜兩位原告當事人,同時也是在野黨領袖,決定走司法途徑。既然這是他們的選擇,當然,此時要求他們接受其結果就有其邏輯上的立場了。

至於陳水扁,雖然個性使然,總會說一些令人氣結的話,但是過去幾個月我們的確也看到了他的自制努力,在此奉勸,想想表現大度所呈現的領袖風範以及具體的利益吧。接受判決結果時,請務必謙卑。

年底國會選舉將屆,人民鬱悶的心情也許會對於那些有政治家風範的候選人情有獨鍾。提醒幾位當事人,人民對於你們是否具有領袖資格的認可更為重要,除了自身榮辱,總是要讓人民看到你們還在乎台灣吧。

[2004/11/04][中時晚報/焦點話題/04版]

分类: 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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