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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諤的言論自由

2009年4月17日 吾尔开希 19 条评论

香港大學學生會長陳一諤在校內六四論壇發言,質疑媒體所形成的鎮壓版本的真實性,並說學生若及時自行散去,鎮壓就能避免,實在是“學生領袖不理性”。他的言論幾乎引起眾怒,至少可以軒然大波來形容。同樣引起了軒然大波的是之前不久,在臺灣與此事有某種相似的郭冠英事件,都是個人言論與社會共識激烈衝撞,兩個人也都祭起“言論自由”大旗,拒絕道歉。

對於陳生的言論中,天安門的屠殺是否真實發生,以及學生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我的好朋友王丹作了相當負責以及翔實的回答,我完全同意王丹的說法,因此就不重復了。陳生發言之前,我在臺灣《蘋果日報》著文,捍衛郭冠英的言論自由,批判臺灣政府的介入是忠誠審查,是真理部,引起很大反彈,其中一個聲音就是“如果有人詆毀六四,我是否捍衛這種言論自由。”

首先我要感謝陳生肯定言論自由的重要,並恭喜他知道要以言論自由原則捍衛自己的權利。也在此告訴他,言論自由正是我們天安門的學生所追求的目標,是我們一貫堅持的原則。只是我們在國內并沒有這種自由,表達言論還會招致陳生認為并沒有發生的屠殺。

陳生是否有表達“天安門并沒有發生大屠殺”的言論自由?絕對有!尤其在香港一定要捍衛,我也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國境內也能有這種自由。也許你會說,今天在中國本來就可以說“天安門并沒有發生大屠殺”,不錯,但那并不是自由。當你只能發表某種言論,不能去否認,不能去批判這種言論,那這種言論的表達就不是自由。幾年前,許文龍在大陸被脅迫表態反台獨時在臺灣《蘋果日報》撰文表達我的悲憤,在文中提到“當主張台獨的自由被剝奪時,反對台獨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我們主張或反對台獨的自由同時被剝奪了!”就是同樣的道理。

臺灣人都很熟悉這麼一句話:“我可以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相信香港人也一定都聽過。陳生的言論自由就是那個要被誓死捍衛的權利!只是,我也確實沒看到陳生的言論自由有什麼危險,陳生提出言論自由其實是有點莫名其妙。陳生沒有被政府抓去坐牢的危險,也不會被中宣部出面強迫堅持或改變他的言論內容。就像兩個拳擊手在比賽,一個居下風時大喊,“要保證我打拳的自由!”

陳生一定是面臨了巨大的壓力,但那些壓力不也都只是反對他的“言論”嗎?不肯道歉就是不肯道歉,就是堅持自己的主張,言論自由的原則保護陳一諤這樣作,扯出言論自由,只能證明他的無知。陳一諤有堅持荒謬言論的自由,但這一自由並不改變他的言論荒謬的事實。作為當時學生運動的參與者,以我的自由言論,強烈譴責他的荒謬言論,但同時我可以在此表態誓死捍衛陳生的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一種原則,如同所有的原則,在不方便的時候仍然堅持,才有意義。

 

2009.04.20 發表於香港《蘋果日報》

分类: 公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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